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兰陵县委编办立足农业大县优势,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服务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聚势赋能。
一、强化体制机制保障,优化乡村振兴机构设置。一是优化机构职能设置。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调整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现状,制定工作计划。县农业农村局继续加挂县乡村振兴局牌子,明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涉及的帮扶、监督评价、乡村建设相关职责。聚焦乡村振兴,在乡镇(街道)统筹设置农业和财经服务中心,牵头乡村振兴领域相关工作。二是强化编制资源保障。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的倾斜力度,根据乡镇(街道)功能定位、人口规模、经济发达程度、服务半径等实际情况,在乡镇间、街道间统筹配置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下沉132名事业编制。三是优化工作运行机制。探索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机构“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调整优化《兰陵县县乡机构业务对口情况表》,理顺乡镇(街道)“五办四中心”与县直部门单位工作对接和沟通衔接关系,细化乡村振兴、畜牧兽医等上下联动响应方式,推动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强化职责关系保障,理顺乡村振兴职责边界。一是明职责。聚焦乡镇(街道)反映比较集中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合理界定主要责任和配合责任,编制公布《“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并逐项编制说明书,不断提升履职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解难题。将《“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镇街职责任务清单》等内容作为推进工作的案头书,对照清单内容,主动参与化解12345热线办理、信访举报等工作中乡镇(街道)职责不清晰、履职部门不明确等问题,科学界定工作职责,推动热线工单精准分派、群众诉求及时处理。三是促合力。县直部门派驻执法力量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统一接受乡镇(街道)指挥调度。加强乡镇(街道)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依托乡镇(街道)开展工作考核,负责人任免事先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
三、强化人才队伍保障,充实乡村振兴工作力量。一是强化一线倾斜。统筹考虑乡村振兴工作机构超空编、自然减员、干部队伍结构等因素,精准下达用编进人计划,近年来,通过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等形式,共为涉农部门招录涉农人才33名,有力充实了乡村振兴工作力量。二是保障医疗事业。聚焦医疗卫生人才需求,设立乡镇卫生院人才专项,配合人社、卫健等部门做好“三支一扶”、公费医学生岗位计划安排,今年以来,共下达乡镇(街道)卫生院、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用编进人计划25名。三是坚持教育优先。充分考虑各乡镇(街道)生源分布及学龄人口变动趋势,2024年下达中小学用编进人计划320余名,协同推动优化乡村中小学布局和教师配备,服务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