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县区动态>>正文

沂水县“四步走”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走深走实

2023年04月20日 14:07 

为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沂水县明确工作重点、严格报送时效、力戒形式主义、强化结果运用四步走,全力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走深走实。

一是抓主体,明确工作重点。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编办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报告制度相关政策文件,确定由实名制管理科牵头负责报告工作,其他业务科室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压实工作责任。组织部门单位培训会议,针对年度报告和执行情况报告相关要求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成立微信业务工作群,便于进行线上交流指导。三是出台配套文件,提高工作效率。编办印发工作明白纸,明确报告主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报送时限等内容,提升报告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是控节点,严格报送时效。一是编办按时报送。每年1月中旬,编办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形成年度报告,经过编办主要负责人、县委编委领导审批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委编委。二是单位按时提交。部门单位于每年1月1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文件印发60日内报送执行情况报告。三是建立管理台账。编办建立报告管理台账,加强工作提醒,在报告规定日期前1周前发出通知,督促部门单位按时报送,逾时未报送的在台账中注明。

三是提质量,力戒形式主义。一是定模板,提高规范性。以《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的七类事项为重点内容,形成年度报告模板,以机构组建、职责运行、人员配备等执行情况为重点内容,制定执行情况报告模板,将报告模板发送部门单位,提升内容的规范性。二是严把关,提高完整性。各部门单位报送报告前,由业务科长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核查,核查无误后报送县委编办,保证报告的完整性。三是对照审,提高准确性。编办加强对报告的审核,重点对照报告模板、机构编制事项内容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报告内容零出错,提高报告的准确性。

四是重监督,强化结果运用。一是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职能运行监管和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每年年中和年底开展督查,通过实地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报告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存在虚报、瞒报、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能。二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审计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将机构编制报告执行情况和纪律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水平。

上一条:平邑县委编办突出评估赋能助力机构编制 高质量发展 下一条:郯城县委编办解决“三个问题” 构建“监管+执法”协调配合新格局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