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提高履责能力和工作效能,罗庄区委编办主动作为,依托机构编制监管平台,紧抓四点发力,逐步提升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水平。
一是紧抓制度建设这个切入点,完善职能运行监管体系。制定《罗庄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和《罗庄区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履职尽责考核办法》,将部门“三定”职责履行、履职清单执行以及工作开展成效纳入监管内容,依托机构编制监管平台,明确年初提报要点、年中开展自评、年底总结问效、适时实地查验、系统分析等监管形式,切实完善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体系,全面掌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综合评价部门履职效果。
二是紧抓夯实数据这个支撑点,确保监管精准化。规范填报维护。每月中旬定期梳理部门平台填报、审阅情况,发现填报不规范的及时督促整改。下发《关于核实维护机构编制监管平台基础信息的通知》,通过线上答疑、现场指导、集中办公等形式,组织单位对照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三定”规定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进行信息比对,实现人员信息、岗位职责和内设科室等信息规范录入准确无误。实时动态调整。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及时完善平台中人员角色、审阅关系、调岗类型等信息。对录入平台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将职责层层分解、细化到人,实现人、岗、责相互对应并实时监测,实现职责明晰化、效能可视化。
三是紧抓监管分析这个着力点,推进监管科学化。注重专项监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涉及民生重点领域、重点履职环节,定期对纳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的70个部门单位开展专项监管,了解部门履职中履职不畅、职责不清等问题。线上+线下监管。平台共导入3000余项部门权责清单和2100余项职能任务,依托大数据对履职权限、环节、时限、工作量等要素进行全流程分析,实时采集职能运行数据,生成履职分析报告。同时,成立职能运行评估调研小组,通过听取部门汇报、座谈调研、个别谈话等形式,进一步评估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结合部门诉求、“双随机”抽查、机构编制核查等工作,梳理反馈问题,做到真查实评。
四是紧抓结果运用这个落脚点,确保监管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健全情况反馈和督促整改机制。对履职不到位的要求立行立改,针对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职责边界不清、推诿扯皮、联动机制不顺畅等问题,及时启动职责界定程序,以“三定”规定、部门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规范“属地管理”事项清单等为依据,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将职能运行监管结果作为盘活机构编制资源的重要依据,针对人员结构不合理、机构设置不规范等问题,提出调整优化意见,保障部门履职发挥最大效能。结合平台使用情况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对不配合单位,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审批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原则上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人员调整等相关业务,以结果运用倒逼部门主动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