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费县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立足实际,积极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逐步释放经济开发区改革活力,实现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
一是整合归并机构设置。坚持“小政府、大服务”原则,实行“大部门、扁平化”管理。根据省市有关要求,费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设立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执法局、经济发展中心、招商服务中心、综合要素保障中心和生产力发展促进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7个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3个部门分别在开发区设立派出机构,负责园区相关工作。派出机构实行开发区与派出部门双重管理,以派出部门管理为主,派出机构干部任免考核应征求开发区党工委意见。
二是稳妥剥离社会事务。坚持去行政化改革方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剥离了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开发区代管的47各村居按照2016年区划调整前的管辖范围, 29个自然村(7个社区)交由费城街道管理, 18个自然村(2个社区)交由探沂镇管理。剥离投融资、土地开发建设、招商运营、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资本运作、商贸物流等运营职能事项11项,交由管委会直属国有公司承接。
三是属地单位协调联动。建立“开发区吹哨、属地单位报到”制度,进一步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开发区成立园区办,专门对接多园的属地乡镇,全面掌握相关经济数据,建立多园联动数据统计上报机制。
四是创新用人分配机制。根据经济开发区现有编制数量、人员规模及发展趋势,结合职能调整情况,从严确定开发区人员控制数,不超过开发区随职能剥离划转编制后的行政事业编制数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并逐步压减人员数量。目前已完成全员竞聘,共竞聘上岗二级职员2人,三级职员6人,四级职员9人,五级职员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