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临沂市罗庄区委编办立足工作实际,加强政策研究,细化审批程序,扎实做好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前置审核工作。
一、夯实制度框架,严格申报流程。印发《2021年罗庄区部门单位提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申请明白纸》,将政府购买服务的审核流程细化为部门申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机构编制与财政部门会商、反馈部门意见、批复抄送财政部门等五个具体流程。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提交申请。通过流程的细化完善,实现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的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突出需求导向,严格审核范围。对各部门提报的购买服务事项审核,坚持做到“四个结合”:结合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三定”方案中部门职责任务的履行情况,结合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情况和实有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对照临沂市《关于修订印发临沂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中明确的“临沂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对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资格、承担的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履职所需服务事项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种类、数量等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重新测算,在不突破既有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从严掌握。
三、完善监督评估,注重服务实效。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多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评估机制,对各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岗位职责、资金使用及后期工作量等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强化事前审核和事后评估,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合理使用、有效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退出机制,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承接主体原则上不得参加下一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标;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3年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四、创新编制管理,理顺职责关系。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与机构编制配置联动,做好动态评估调整机制。研究制定机构编制与政府购买服务动态评估调整管理办法,将事业编制资源与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增减挂钩,充分运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平台和履职考评系统,运用科学、合理的动态评价指标体系,实现机构编制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动态调整,解决部分单位既“花钱养人”又“花钱办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