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沂水县创新思路、积极作为,围绕抓基础、重应用、强监管、建制度,把好“四道关口”,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优势,促进部门履职提速增效,助推履职考评工作上台阶。
一是把好“数据准确”关,夯实系统应用基础。将全县525个机关事业单位、4773个科室、2万余名干部全部纳入履职考评系统,除纪委等特殊岗位外,机构、人员实现全覆盖。同时,针对机构编制事项变动频繁,数据维护难度大等问题,建立健全系统数据动态调整机制和月校验机制。结合机构编制综合系统,每月对系统的机构、科室、人员进行检查校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实现履职考评系统、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实名制数据库三个同步,确保系统数据更新的准确、及时、规范。
二是把好“日常指导”关,提升系统应用效果。一方面,开展重点督导,对履职考评工作落后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通过写一封信的方式让其主要负责人了解本部门单位每月在全县的位次,对标先进,建议有针对性的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8月份全县履职考评工作平均填报率、审阅率都达到了90%以上。另一方面,搞好分类指导,针对经常出差或者不在办公室办公的干部职工,建议下载手机APP,方便填报,指导单位要及时将离退人员在系统内进行离退处理,因特殊原因长期不上班的要及时到县委编办备案,同时,新进人员要及时增人入库,切实提高本部门单位填报率、审阅率和部署率。
三是把好“结果运用”关,树立鲜明结果导向。履职考评工作,系统填报是基础,结果运用是保证。将履职考评工作考核结果实行“四个纳入”: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在县直部门业务工作模块考核中占据15%、在乡镇(街道)党建工作模块考核中占10%的分值;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占4%的分值;纳入主管部门的职能运行监管,主管部门负有对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责,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履职考评工作以3:7赋分的形式纳入主管部门的履职考评工作中,推动主管部门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责任。
四是把好“制度保障”关,畅通运行监管机制。制定《2020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考核范围、考评标准。实行月通报、季排名、半年一考核、年终总排名制度。今年第一季度以来,每月按照乡镇(街道)、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分类排名并通报履职考评工作填报率、审阅率,部门单位每月在全县、在行业的位次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