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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四个强化”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

2020年10月14日 10:20 

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职责,临沂市兰山区委编办以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采取“四个强化”措施,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念好“紧箍咒”。坚持把思想教育与理论学习并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时间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区各部门单位开展集中专题辅导3次,集中培训177人次,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探索采取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计划,实行党委与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责任书等灵活有效形式,着力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责任意识。

二是强化日常管理,筑牢“防火墙”。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一个口子”进出),报党委、编委审批决定(“一支笔”审批)、新入编预审等制度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启动违规抽调、违规借调、违规挂职清查清除工作,对各部门单位补充人员的申请严格审批,对违规的事项敢于说“不”,切实解决各部门单位在机构编制与人员结构、工作需求之间的矛盾,将违纪违规的行为和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和新生阶段。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织密“防护网”。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全区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和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力,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工作督查等监督范围,着力凝聚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12310”投诉举报平台,探索实施机构编制监督员制度,广泛调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监督机构编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机构编制工作由封闭式管理转变为开放式管理,不断拓展外部监督渠道。

四是强化资源共享,提升“联动力”。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着力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着力完善编制、工资、财政供养人员相互配合机制,逐步实现编办与组织、人社、财政实名制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同时,不断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即时汇总、快速查询,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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