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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委编办“5个+”全面升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2020年09月18日 09:14 

为提高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临沂市郯城县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水平。

一是“委员会+工作组”,强化组织领导。根据该县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安排,调整事业单位考核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撤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组,负责制定考核政策办法、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等具体工作。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组对县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年终考核结果经县考核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二是“共性+个性”,细化考核指标。共性考核指标由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组制定,包括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情况、提升基础管理水平情况和服务社会满意度三个部分,重点考核事业单位党建、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绩效。个性考核指标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的特点、业务类型、年度目标任务而制定,分为履行职责情况和创新创优情况两个模块。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互补充,形成了完整的考核指标体系。

三是“线上+线下”,完善考核方式。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丰富考核方式,使用“临沂市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平台”,事业单位考核“填报专员”通过系统填报单位每月工作进展情况和每季度共性工作完成情况,并上传佐证材料。主管部门、综合考核职能部门“考核专员”通过网络监测、现场随机抽查、实时监控等日常监管手段,分别对个性指标和共性指标完成情况打分。

四是“平时+年终”,提升考核准确度。考核成绩由季度平均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社会满意度得分三部分组成。每月10日前,主管部门考核“审阅专员”按照程序对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每个季度结束前,综合考核职能部门“考核专员”对事业单位共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年底,考核工作组随机抽取考核专家,通过查看被考核事业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主管部门评价及佐证材料等内容,对各单位进行评价。社会满意度测评当年度12月底前开展,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核算测评成绩。

五是“奖励+惩戒”,加强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列为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激励奖励、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单位,参照党政群机关部门标准,给予物质奖励;按照在职在编人员3%的比例增加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名额等。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单位采取下年度不予安排编制使用计划;记入事业单位异常信息管理;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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