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管理,沂南县委编办采取“心中有底、督促有力、服务有心、把关有度”的“四有工作法”,稳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一是摸清单位底数,做到“心中有底”。按照各类机构编制文件,及时梳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情况,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底。经梳理,截止目前全县共有23家事业单位办理了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补领证书事业单位2家,年度报告公示183家。针对摸底情况分类建立工作任务台账,明确“单位有哪些,办理情况怎么样,下步办什么”。
二是分类督导推进,做到“督促有力”。下发专项办理通知书,分类明确办理业务内容、节点时点及有关要求,提升业务办理规范化。其中,对需设立登记的3家单位,现场业务指导;需变更登记的18家单位,下发《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事项通知书》;向1家举办单位下发《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业务通知书》,督促其组织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服务有心”。创新服务模式,实行“只跑一次腿”“一次性告知”“先咨询后办理”“视频指导”等措施,对事业单位办理业务手把手的指导、心贴心的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严格审核标准,做到“把关有度”。对新设立登记的3家单位,重点审核提交的材料是否规范、完整;对变更登记的18家单位,重点审核变更事项是否与文件要求一致;对注销登记的单位,严格审核是否已按流程成立清算组织、发布公告、进行清算。对不按要求提交业务或材料不规范、不完整的,一律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和整改要求,要求单位重新办理,切实提高登记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