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不断细化优化执法管理体制,理清职责边界,密切执法、审批、监管三方关系,不断提升综合执法管理和服务效能,蒙阴县委编办四措并举扎实做好综合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细化管理体制,推行重点领域派驻。在整合保留8支专业执法队伍的前提下,针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和旅游、乡镇街区等重点领域区域违法现象多发易发、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管理困难等实际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思路,着力细化和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推动主管部门向以上三领域派驻专业执法队伍。目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和旅游局以及各乡镇街区派驻专业执法队伍14支,加大执法力量、执法资源下沉,进一步细化优化了执法监管模式。
二是编制“三张清单”,理清执法与批管边界。继续完善部门权责清单,着力理清执法与审批监管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切实保障权责明晰;扎实推进“属地管理”改革,持续动态调整和管理县级部门和乡镇街区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切实明确县级部门执法权限和主体责任,为县级部门履职尽责划定依据、为乡镇减负减压提供支持;着力加快推进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编制,切实解决部门执法管理中存在的职责不清、边界不明问题。
三是完善协调机制,凝聚工作合力。聚焦环境生态、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城乡建设、资源保护等民生领域、重点领域矛盾问题,着力建立和完善执法和审批监管部门之间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理顺工作关系;推进“属地管理”改革工作,做实“乡呼县应”协调配合机制,解决县级执法监管部门与乡镇政府的工作协调配合;大力加强县级执法监管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加大清理和规范力度,明确规则细则,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综合推动县级部门间执法监管审批等协调配合机制建设,保证信息相互推送、资源一起共享,共同形成执法监管审批工作合力。
四是推行“双重管理”,提升执法管理效能。细化派驻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主管部门和派驻队伍所在部门双重管理模式,强化派驻队伍所在部门对派驻队伍的日常管理权、统筹使用权;建立双向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执法队伍派驻所在部门和乡镇街道对派驻执法队伍人员工作考核评价权重,赋予派驻队伍所在部门和乡镇街道对派驻执法人员的调整、干部任命建议权,切实加强对派驻执法队伍的管理,不断提升其执法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