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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三个结合”率先公布第一批区镇事权清单

2019年07月17日 17:39 

为深化地方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兰山区以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事权运行机制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职责界限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等堵点痛点,科学界定区镇两级权责,率先公布了第一批区镇事权清单。

一是突出重点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结合全区实际,着重抓好干部选用、人员选聘、投资项目建设等与民生及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的事权划分,以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建立事权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全省“三级四同”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等,及时对事权划分进行调整、补充、完善。

二是区级统筹和管理下移相结合。为解决镇级“发展无序”的问题,将产业布局、区域开发、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人员选聘等领域10项重要事项收归区级统筹,同时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方便群众”的原则,将商事登记、市场准入等领域52项直接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事权下放到镇街,破解了镇级“有责无权”的难题,有效发挥镇级的主体作用,更加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三是基层减负和提能增效相结合。全面清理区级与镇级签订的各类“责任状”,擅自转移给镇级的工作任务责任一律取消。同时,对区镇共有重要事权予以进一步明确,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村级管理及民政优抚等领域18项。通过对区镇各自在公共事务和服务中承担的任务和职责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权限,构建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协调互动的运行机制,大力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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