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的协作配合,厘清监管执法职责边界,罗庄区紧紧围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在“统筹谋划、边界清晰、完善机制”三个维度精准发力,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一、突出统筹谋划,下好工作推进“先手棋”。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和市委编办关于《行业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参考目录》印发后,及时转发各部门征求意见,召集行业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开展集中研讨,汇总各部门意见建议,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参考。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发挥牵头作用,靠前指导、实时答疑,第一时间抽调综合行政执法、住建、水务等部门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以集中办公的形式,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工作。明确总体要求、编制范围、时间节点、注意事项等内容,全面推开职责边界清单编制工作和协作配合意见制定工作。将整个工作流程分为部门征求意见、部门编制、编办汇总审核、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公布实施等5个阶段,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面抓好组织实施。
二、突出边界清晰,下好清单编制“关键棋”。针对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部门间职责交叉、界限模糊、高频易发、推诿扯皮的高频事项,全面梳理综合执法部门承担的517项事项,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由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部门逐领域明确编制事项,最终确定编制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5个领域59项责任边界清单。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三定”方案等规定,科学合理界定职责边界清单,设置主办部门与协办部门,并对每个部门逐个明确职责,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做好配合。
三、突出务实管用,下好制度建设“制胜棋”。建立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调会商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有重大或应急事项可随时召开,共同商议年度检查计划、重大执法活动、审管衔接等事项,协调推进重大联动监管执法等工作。建立举报投诉信访首问责任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案源线索移送制度,完善争议协调处理机制,规范部门监管与综合执法协作配合行动,提高协作配合质量和效率,落实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罗庄实际,建立《行业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移交与处置工作细则》,规范移交、处置等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移交与处置工作,构建行业管理部门与承担行政处罚职能的综合执法部门衔接顺畅、配合高效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