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以机构编制法定化为原则,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区镇之间职责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群众诉求事项办理“三向发力”格局,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中梗阻”和“断头路”。
一是坚持刚性约束,加强横向协同。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强化“三定”规定刚性约束,明确职能部门办理群众诉求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梳理部门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公示内容,制定流程图,为部门提供精准“线上”阅读服务指南,随时解决职能部门在办理诉求事项时出现的推诿扯皮问题,横向推动各职能部门履职协同高效。去年以来,已梳理消费者维权、拖欠工资、物业服务、疫情防控、违章建设、交通设施、社会治安、噪声污染等8个领域问题的有关部门职责。
二是规范“属地管理”,深化纵向联动。以《兰山区规范“属地管理”责任清单》为工作开展依据,进一步细化部门与镇街道职责分工,压实区镇两级诉求办理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清单外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将办结量大的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根据区镇职责划分,将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编制工作纳入全区职责体系建设,编制印发《兰山区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试行)》,明确清单调整程序、事项准入程序、争议协调步骤、职能配合办法等细则,逐步构建起区镇两级“照清单履职、依清单办事”的纵向联动诉求办理体系。
三是统筹分析研判,密切定向配合。设置“兰山首发”群众诉求办理联席会议,以纪委监委、人大、政协、机构编制、司法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组织区镇“两代表一委员”、法律顾问等参与,切实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揽总作用。针对部门间职责交叉和事项较为复杂的“特殊工单”,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三定”规定、权责清单为依据,明确诉求事项办理中牵头与配合、主办与协办的关系。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根据权责分配和职责划分,定向配合,共同参与诉求事项办理,以点带面形成长效机制。去年以来,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共研究并有效解决涉及装修装饰、拆迁补偿、酒吧接待未成年人消费等“特殊工单”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