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汛期期间自然灾害多发情况,健全自然灾害“防”“救”职能体系建设,郯城县委编办“三项举措”健全完善自然灾害“防”“救”体制机制建设,筑牢应急保障防护墙。
一是明晰职责边界,健全完善“防”“救”职能体系。在县应急局“三定”规定专门明确的,应对自然灾害职责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防”“救”职责,出台《关于公布郯城县县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针对“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自然灾害,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如在“森林防火”词条中,就明确了县应急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职责以及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4个部门预防等方面的配合责任,切实推动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二是拧紧责任链条,健全完善“防”“救”协调机制。以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为契机,调整理顺全县应急领域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组建县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县减灾委员会4个专项小组,明确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切实提高议事能力和协调水平。2022年4月,县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出台了《县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对部门责任进一步细化,实现了“防、救、治”责任链条的无缝对接、完整闭合。
三是聚焦队伍建设,健全完善“防”“救”保障体制。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统筹调剂盘活部门编制资源,为应急管理部门增加编制,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充实到应急管理部门当中。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等方式,招录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13人,有效补齐配强应急救援相关专业人员队伍。同时,构建特殊时期联动保障机制,如汛期期间,由县应急局联合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气象、消防等部门单位在县应急救援指挥服务中心进行24小时防汛联合值班,切实保证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