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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委编办“1+1+1”扎实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2022年05月13日 16:18 

临沂市兰山区委编办坚持“一个原则”,运用“一个工作法”,构建“一套体系”,通过抓源头、抓落实、抓整改,稳步推进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确保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促进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

一、建章立制抓源头,始终坚持“一事项一评估”工作原则。立足我区实际,制定印发《关于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事项“四个环节”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兰山区机构编制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有关要求》,将合规性审查作为机构编制动议决定的前置条件,强化综合研判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合规性,针对各部门(单位)提出的调整机构、增加编制等事宜,从“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3个层次共10个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做到凡调整必评估、用数据说话,将管控关口前移,确保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编制职数核定符合规定。

二、探索创新抓落实,科学运用“8560工作法”。即8类一级评估指标,部门自评、编办实评、情况汇总、问题反馈、集中整改5个阶段,60日报告制度。研究制定评估试点方案,科学制定包含8类一级指标和28项二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区直部门对标对表围绕单位基本情况、职责落实、亮点工作成效等进行自查自评,区委编办成立五人评估小组,针对部门自评、系统评估等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实地评测,对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总结量化评分,被评估单位按照查摆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在60日内报送执行或落实情况。

三、以点带面抓整改,全面构建“三位一体”制度体系。一是结合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将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指出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情况列为报告的重要内容,压实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二是结合机构编制合规性审查制度,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合规性审查范围,对于违规问题整改执行没有到位的,原则上暂停受理有关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申请单位整改落实完毕后再提交机构编制申请事项。三是结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结果同组织、纪检监察、人社、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进行共享,借力巡察、审计、专项检查之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成效应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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