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治理和服务效能,做好向乡镇(街道)“减负、放权、赋能”文章,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临沂市沂南县委编办“三个注重”积极探索开展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编制工作。
一是注重前期调研,明确工作方向。从前期负责权责清单管理、执法力量下沉、规范“属地管理”等相关工作的科室中,抽调5名业务骨干人员组成指导目录编制工作专班,分2个组分别到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及部分乡镇(街道)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听取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对指导目录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门别类整理汇总,为做好指导目录编制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注重梳理论证,明确目录事项。综合分析调研情况,初步确定将与乡镇(街道)工作密切、发生频率较高、专业技术要求低的权力事项作为向乡镇(街道)赋权的重点。如林木采伐、个体工商户、食品小作坊登记等行政许可,破坏生态环境、破坏耕地林地保护、扰乱公共安全治安管理、侵占破坏公共设施等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及部分消除违建行为的行政强制等四大类权力事项。从部门权责清单涉及的相关权力事项中,通过小组集中研讨方式,对照镇街职责任务清单、“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等,逐项进行梳理论证。初步确定了256项拟作为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编制事项,其中行政审批类8项,行政处罚类203项,行政检查类35项,行政强制类10项。
三是注重意见反馈,探索下放程序。本着“符合乡镇需求、方便工作开展、节省执法成本、提升履职效能”的原则,及时将指导目录编制初稿向相关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听取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意见建议,并做好论证反馈工作,不断提升指导目录事项编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积极探索事项下放程序,对行政许可类事项探索采取委托形式下放,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类事项探索采取直接下放,制定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间协作配合、业务培训指导、联合执法等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指导目录中的事项“放得下、接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