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是事业单位法人有序退出市场活动有效途径,但“注销难”已经成为事业单位监管的一大瓶颈。为规范事业单位运行,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与管理,郯城县委编办主动作为、靶向发力,着力破解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难题。
一是建台账,明方法。县委编办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注销登记情况纳入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挂钩。经梳理,2021年度郯城县需要进行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共有19个。为持续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县委编办建立《郯城县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管理台账》,将需注销事业单位分为“因合并、分立撤销的”、“直接撤销的”、“转制为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三大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严格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流程再造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针对不同的单位采取不同的注销登记管理办法,分门别类,靶向治疗,着力凸显事业单位注销工作成效。
二是设专班,勤沟通。为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工作,郯城县成立“事业单位法人变更、注销登记工作专班”,明确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郯城县需进行法人变更事业单位42个,需进行事业单位法人注销事业单位19个。工作人员制定《事业单位法人变更(注销)登记流程表》、《事业单位法人变更(注销)登记材料清单》,通过协同内网、QQ与微信等方式建立工作群,在群内分享相关文件及政策,同时与各单位负责人员建立“一对一”沟通渠道,制定《注销进展簿》,对于注销公告发布、清算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确保注销无遗漏,工作稳推进。
三是简流程,优服务。根据《关于实施流程再造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适用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简易程序的通知》工作要求,对于具有明确承接资产及债权债务的、在法人登记期间没有对外开展业务且无债权债务的事业单位可适用于简易注销,对此类事业单位,县委编办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对注销程序进行详细说明,缩短注销公告期限、简化注销需提供的材料,不再强制要求各单位成立清算组织,有举办单位批准审核的清算核资报告即可着手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于手续完备的单位,监管机构及时受理,让单位“少跑腿”,尽可能确保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目前,县镇域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县市政维护管理站、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等均已顺利完成注销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