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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委编办“1+1+3”模式强化机关职能运行监管

2021年06月01日 10:16 

郯城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编办加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精神,主动探索,大胆实践,积极构建县直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新体系,强化机关职能运行监管。

一、1个顶层设计,强化组织保障。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是做好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根据全省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的部署安排,县委编办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公室具体抓的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推进落实机制,明确年度任务目标,细化人员责任分工,创新推进落实举措,做到年初亮目标、年中亮进度、年终亮结果,确保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成效。

二、1个监管办法,明确监管范围。参照其他先进地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制定《郯城县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明确工作原则、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和方法程序等。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围绕部门“三定”规定履职情况、“三张清单”执行情况、机构改革落实情况、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设立具体工作指标和评价标准,明确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的内容和范围,为持续推进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提供保障,确保实现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全覆盖。

三、3个机制,提升监管成效。一是建立评估调研机制。由县委编办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相对固定的调研评估小组,从推进措施、时间节点、工作成效等多个维度,对职能运行监管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跟踪调研,及时发现问题,跟进整改落实。二是构建互联网+监管机制。依托履职考评系统,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管模式。通过数字化高效监管模式,准确把握部门履职情况,对应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倒逼职能部门履职能力提升。三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对机关职能运行情况调研评估,科学分析日常业务职能分布,将机关职能运行情况监管与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有效衔接,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全面开展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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