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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三举措”梳理镇街职责任务清单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2021年05月28日 10:13 

为大力推进镇街职能体系建设,临沂市兰山区结合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区镇事权改革,加速实施流程再造,“三举措”梳理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着力构建“照清单履职、按清单办事、依清单问责”的简约高效基层治理新格局。

一是以细化权责事项为“切入点”,确保基层治理“不缺位”。在坚持职权法定的前提下,依据《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镇街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全面梳理镇街实际工作,并将职责任务分解到各机构、明确到各岗位,明晰优化了岗位规范和流程标准,保障政务扁平化、协同化、贯通化高效运行,做到了“职责清、任务明、责任实、可溯源”,确保基层治理“不缺位”。

二是以划清职责边界为“关键点”,确保基层治理“不错位”。针对“七办”人员编制少,多数工作由“五中心”事业人员混岗承担,容易造成镇街职责任务界限不清、政事权限混淆等问题,在制定职责任务清单过程中重点明确政事职责边界,将行政权责分解到“七办”、公共服务事项分解到“五中心”,如把“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职责明确到“经济发展办公室”的“财政综合岗1”和“财政业务岗2”,充分发挥好“五中心”的公益服务职能属性,做到确保基层治理“不错位”。

三是以理顺属地管理为“支撑点”,确保基层治理“不越位”。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滥用“属地管理”“责任甩锅”等问题,结合三批规范“属地管理”清单优化检验镇街职责任务清单。按照镇街同区直部门职责分工,对主要责任为乡镇街道的,直接在职责任务清单中明确具体承担机构和岗位;对乡镇街道是配合责任的,检验区直部门是否将工作事项以“属地管理”名义下放镇街,防止区直部门的主体责任列入乡镇职责任务清单,进一步厘清属地责任的“分界线”,确保基层治理“不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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