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以部门“三定”规定为基础,以督促部门履职尽责为目标,通过构建履职清单体系,搭建工作架构,建立职能监管、结果呈报制度,为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一、构建清单体系,强化内容保障。机构改革后,莒南县探索延伸权责清单应用范围,编制镇街权责清单,构建县乡两级权责清单体系;按照“先颗粒化拆分,后同类合并”的原则,将职责任务拆分至合适尺寸,将工作流程优化至最简洁程度,形成职责任务清单;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将依据细化到具体条文,将视线聚焦于法律规定模糊、职责边界笼统、部门间推诿扯皮的事项,编制职责边界清单。
二、搭建工作架构,强化组织保障。搭建以点带面、以上带下的工作架构,顺畅工作推进流程,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领导的职能运行监管工作专班,抽调县公务员局、信访局、督委办等部门单位精干力量,设置了综合协调、清单编制、指标设置、系统管理等若干工作组,在27个政府工作部门均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职能运行相关工作,在县级层面探索推行职能运行监管工作。
三、明确监管制度,强化制度保障。结合县级职能运行监管工作实际,形成《莒南县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讨论稿)》,明确了监管内容、监管路径、监管指标、监管考核、监管程序和结果运用。此外,为提升职能运行监管结果应用效力,莒南县还实行监管结果定期呈报制度,将考核结果定期呈报县委领导决策机关和编委成员单位,对考核结果连续三次定性为基本合格的,在编制核定、干部任用、预算安排时降档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