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工作需要,临沂市河东区委编办认真学习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积极修订章程模板,完善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举办单位权利义务、人事管理制度等内容,确保章程运行的规范性、合法性。
一、加强政策学习研究,练好“基本功”。紧扣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河东区委编办先后多次通过“周五学习日”组织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等相关文件,认真开展研究讨论,仔细钻研、吃透精神,进一步领会章程制定工作的意义、内容和步骤,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学习掌握章程制定程序,逐条对照,把握重点,抓好落实,夯实章程管理的实施基础。
二、修订完善章程模板,下好“先手棋”。严格执行《章程制定办法》,在章程要点基础上,进一步丰富章程内容,涵盖总则、宗旨和业务范围、党的领导、举办单位、组织机构等11个章节47个条目,章程模板整体架构合理,要素全面,内容规范。在各单位制定修订章程过程中,充分利用钉钉、微信、QQ等通讯工具,做到八小时以内、八小时以外一个样,及时进行工作部署、问题探讨。
三、以党的领导为重心,上好“政治课”。注重把握党的建设原则,强化党的领导,专章专款明确本单位党组织建设情况,发挥党的建设统领作用。明确了各单位党组织的名称和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等内容,同时对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区分了领导体制,明确了党组织作用的发挥类型、职责任务和决策方式,切实推进党的领导全覆盖。
四、确保章程合规合法,打好“精准牌”。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推进实施。对申请设立登记的单位,严格要求按照办法制定并提交章程;对变更登记的单位,要求及时修订并重新提交章程。章程经举办单位审查、监管机构核准备案后方可生效;事业单位不履行或违反章程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区粮食收储中心等7家设立登记的单位已制定并提交章程,区文化艺术馆等12家变更登记的单位已修订并重新提交章程。
五、规范章程应用管理,把好“监管关”。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单位负责对章程制定、修改和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或执行不到位的要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章程备案后,编办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登记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等形式进行监管,对执行不到位或未执行等异常情形,纳入失信黑名单和异常信息管理,确保章程管理真正落地生根,全面提升事业单位运行规范性和公益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