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医疗卫生领域综合监管水平,增强医疗卫生服务公益属性,沂水县通过齐抓共管、重点监管、专业监管等举措,上下联动,通力配合,力保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齐抓共管,发挥综合监管“一盘棋”作用。厘清职责边界,细化卫健、公安、市场监管、医保、审批等8个部门监管职责,重点明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餐饮消毒用具监管、重大药品不良检测等领域的职责分工。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及多部门监管问题,5个工作日内发函通报,实行联合监管,破除各部门单打独斗弊端,提升监管效率。实行定期会商制度,每月月末,由卫健局牵头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针对监管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联合处置,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重点监管,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明确监管范围,将全县卫生领域的7个事业单位、3家医疗机构、22家基层卫生院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随机监管。突出监管内容,对照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履职尽责、信息公示、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印章管理等作为检查重点。强化结果运用,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倒排时间节点,明确整改责任,监管结果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三是专业监管,发挥监管队伍“战斗员”作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力量,整合原卫生监督所、计生执法检查大队等力量,重新组建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另外,统筹机关科室监管,实行“局队合一”,形成监管合力。立足卫健领域监管面广、专业性强的特性,在制定卫健领域用编计划中,按照空编即补的原则,优先考虑补充专业监管力量。同时,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时,坚持编制资源向监管一线、重点监管领域倾斜,将更多专业性人才选拔到监管岗位上来,增强监管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