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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罗庄区委编办“五个突出”扎实做好机构编制信访工作

2020年11月04日 09:39 

近年来,临沂市罗庄区委编办高度重视机构编制信访工作,以科学预防为立足点,注重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和机制创新,积极采取“五个突出”扎实做好机构编制信访工作,切实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机构编制工作无新发案件、无涉诉信访交办案件的“零信访”目标。

一、在思想意识上,突出“未雨绸缪”。区委编办通过年初召开的涉编信访专题会、周主任办公会、月度生活会、季度研讨会、年度总结会等形式,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编委、市委编办、区委、区委编委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做好机构编制信访工作的形势分析和研判,切实提高全体人员做好涉机构编制信访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善于倾听群众的合理诉求,善于在群众利益动因上做分析,善于因人施策,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以热心、公心换取群众的理解,以真心、真意赢取群众的真情,切实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在工作职责上,突出“责任明确”。建立主任负总责,分管副主任直接抓,业务科室密切配合的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涉诉信访责任制,做到全体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共同维护全区机构编制信访稳定大局。区委编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委编办红页公布“12310”机构编制信访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明确由综合科专人负责,以此畅通群众涉编信访诉求渠道,有效推进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处工作。

三、在制度执行上,突出“制度规范”。建立受理、交办、协调、督办、反馈等环节为重点的办结落实制度,明确受理人的工作责任;完善督办制度,通过信访责任制等手段督办信访件的办理;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妥善处理好信访问题而发生越级上访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对咨询类的来信来访要求当日或隔日答复,区信访局转办件要求3日内答复,区级领导接访批转案件要求7日内答复;情况复杂或上级部门转办交办的案件要求1个月内答复,确保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在答复口径上,突出“准确无误”。近年来,尤其是机构改革以来,对群众普遍关心的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等热点问题,区委编办提前介入、联动协作,全面梳理摸排在机构、编制等方面容易出现矛盾点的问题隐患,在认真研究《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各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了解群众来信来访实情、实地调查走访的基础上,综合研判、妥善处理、准确答复,切实让群众满意。

五、在接待处理上,突出“快速反应”。坚持换位思考,对每一个群众咨询件(电话)都做到认真负责,快速反应,不推不诿。在处理原区物价局个别干部群众反映某机构是否存在的问题上,区委编办第一时间组成调查组,与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干部群众快速对接,向其说明机构设立政策和发文依据,将问题化解在了萌芽状态,没有上升为信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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