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认真落实《临沂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出行倡议书》有关要求,扎实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在4月6日周四固定学习日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积极倡导全体人员绿色低碳出行,并将4月10日至4月16日作为“绿色低碳出行周”。
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到“双报到”社区、志愿服务责任路段开展绿色低碳出行宣传引导,鼓励市民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践行低碳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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