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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三措并举为村级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2023年01月10日 10:05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强化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沂水县坚持三措并举,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厘清权力范围,完善配套设施,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一是厘清权力范围,拉紧小微权力“责任链”。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正负面清单制度,一方面,聚焦村级决策、“三资”管理、工程招标、救助救济等领域,编制小微权力“正面清单”,共包括7大领域20项具体事项。其中,重大决策1项、党建政务4项、“三资”管理5项、工程等招投标1项、扶贫办公3项、民生服务3项、阳光公开3项。另一方面,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计巡察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小微权力“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村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惠民政策落实、“三资”管理、补贴资金发放、基层组织管理等便民服务事项权利界限,基本实现村干部权力内容的全覆盖,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权力定下“边界”,让“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做到基层“小微权力”标靶化管理。

二是完善配套措施,绘制小微权力“运行图”。一方面,对照权力清单和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四议两公开”程序,绘制简明易懂的流程图,事项类别、事项名称、主要内容、事实依据、实施主体等内容一目了然,将村级权力“晒在阳光下”。在涉及为民服务的权力事项,让村干部知道依法能做哪些、应怎么做。让群众清楚明白办事的程序、需要提供的资料、具体找什么人办、什么时候能办好,防止村干部推诿扯皮,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另一方面,出台《沂水县“小微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办法》,按照“基本目录+X”原则,对小微权力事项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依据、操作流程等进行动态更新,确保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的时效性、准确性,推动清单动态修订、迭代升级。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搭建基层治理“连心桥”。划定“小微权力”纪律“红线”。配套制定村“两委”班子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五个禁止”,亮明工作底线,让村干部清楚自己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责任权力是什么。同时,聚焦村集体财产管理、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工作任务,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惠民惠农“一卡通”政策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地等加强监督,引导村干部主动深入群众,及时跟进村集体各项事务推动落实,化解群众反映问题,努力当好基层干部的监督者、群众利益的代言人,切实筑牢村务监督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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