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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委编办“四字诀”扎实推动职能运行监管

2022年05月13日 15:57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效能,临沂市罗庄区委编办坚持全面监管、导向精准、方式灵活、结果实用的原则,深入开展职能运行监管核查工作,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核查对象“全”,覆盖所有区直机关单位。根据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全区机关职能运行实地核查工作方案》,按照“全面监管”的思路,将区直48个机关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监管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将机构改革中机构、职能变动较大的部门单位,以及通过机构编制监管平台监测,发现日常履职不到位的部门确定为重点核查对象,深入了解机构改革后部门融合及履职情况,查找部门职能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推动各部门更好履职尽责奠定基础。

二、坚持核查指标“准”,全面掌握部门履职情况。以全面准确掌握各部门单位职能运行情况为目标导向,精准制定核查指标,具体分为四大类九项核查内容,涵盖机构编制执行、职责执行、机构编制使用效能和机关职能运行等方面。在确保完成核查规定动作的前提下,围绕部门履职的全面性、成效性及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等内容,将核查指标重点聚焦在部门主责主业、部门间协作配合、职责任务履行等三个主要方面,切实增强考核评价的准确性、全面性和科学性。

三、坚持核查方式“活”,确保核查精准有效。为确保核查效果,采用更为灵活的检查方式。一方面重内容调研轻材料报送,除工作总结外不需要单位准备核查材料,实地核查时通过查看通讯录、科室铭牌、中层调整文件等,掌握机构编制执行情况;通过和业务科长座谈,掌握单位职能运行情况;通过比对年初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掌握本年度职责履行情况。在减轻单位迎查压力的同时,实现更加深入地了解部门整体运行情况。另一方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将部门单位平时工作情况纳入核查内容,督查考核部门和编办对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积极性、工作完成质量等方面进行赋分,纳入整体考核结果,通过日常评价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更加精准全面地反映部门工作情况。

四、坚持核查结果“实”,扎实推动部门问题整改。一是做到核查记录“实”,对此次核查出的问题,汇总整理并形成《区直部门职能运行监管问题整改台账》,做到“记录在案”。二是做到核查结果“实”,根据指标进行深入核查,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反映部门单位职能运行情况,做到“托清底数”。三是做到反馈问题“实”,根据核查结果形成工作报告,并如实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反馈,让单位掌握“第一手资料”,更加准确地了解本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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