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是优化运行机制、促进“三定”规定落实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提升机关职能运行水平,临沂市河东区委编办立足“指标体系、监管方式、结果运用”三个方面,推进部门依法履职,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全方位推动机构职能运行协同高效。
一、构建“两个指标”,优化职能配置。一是综合考量核心指标。立足部门职责,以“三定”规定为依据,以“三张清单”为基准,编制了《河东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指标体系》。将评估指标具体细分为职能配置情况(60分)、权责清单管理实施情况(20分)、部门间协调配合情况(10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10分)等4个一级指标,评估部门职责任务落实情况、“三张清单,两个机制”落实情况、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等,实现评估结果同步运用。二是创新引入印证指标。设定印证指标分值,包括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占比、系统内部评价、工作成效、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情况、职能运行创新情况等6项指标,作为核心指标的补充,更加客观反映机关职能运行情况。
二、拓宽“两条途径”,创新监管方式。一是“基层镇街评作为”。根据《关于赋予街道“五项权力”进一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赋予街道对区直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街道党工委对列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各部门单位全年工作履职情况做出评价,相关票数折算得分,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300分),切实增强了街道党工委参与区直部门单位履职考核的话语权。二是“人民群众评服务”。统筹线上线下评价方式,企业、群众可通过投诉电话、意见箱、“好差评”二维码、“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多种评价方式进行全方位评价。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区委编办将会同纪检监察机关、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等部门定期调度抽查群众反映问题办结情况及群众满意率,实时掌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
三、做好“三个联动”,强化结果运用。一是与部门年度考核联动。将机关职能运行、履职考评、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中“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考核”(10分),实现以考核督落实、以绩效促实效。2021年初,共成立3个评估工作组,根据考核指标标准,审核部门报送的工作总结、成效做法等材料,从履职成效和流程再造成效两个方面进行年终评价,将各部门职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向被考核单位进行书面反馈,限期整改落实,推动提高部门工作效能。二是与机构编制调整联动。2021年7月,印发《关于开展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创新研究联合调研的通知》,抽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7部门通过部门自查、实地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排查职能配置、职能履行中存在的问题8项,并将履职评估的结果作为机构编制优化调整的重要参考。监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次,定性为优秀等次的,优先考虑机构编制事项,编制资源适当倾斜;监管结果连续两年定性为较差等次的,在人员编制、内设机构设置等方面视情核减。三是与加强督促整改联动。从相关科室抽调工作力量,梳理各部门上报的职能运行情况报告,采用典型案例分析、数据图表等形式,形成高质量评估报告,呈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区委编委成员参阅,将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情况定期反馈被监管部门,有利于相关领导及时掌握机关部门职能运行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工作督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