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县区动态>>正文

沂水县下沉23项权力持续为镇街赋权增能

2021年02月18日 15:56 

为进一步提高镇街服务群众能力,增强乡村振兴动能,沂水县按照“重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原则,将农业农村、医疗保障等领域的23项行政权力下放镇街,持续为镇街赋权增能。

一是权力下沉,窗口前移,确保审批服务“放得下”。广泛调研,一方面,广泛听取镇街意见,由镇街进行“点餐”。将镇街在服务基层群众过程中急需下放,尤其是办件量较大的事项下放到镇街,提高下放含金量。另一方面,严格坚持“依法下放”原则,充分尊重县直有关部门意见,充分考虑镇街承接能力,实行有差别下放: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没有限制的20项行政权力事项直接下放镇街实施;对于法律法规规定为县级行使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镇街出具具体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县级审批部门不再重复审核,见章盖章,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审批效率;对于行政复议等同群众利益关系密切,但专业技术要求高,不适宜直接下放镇街行使的1项事项,采取服务窗口前移的方式,赋予镇街审核受理权,镇街受理材料后转递县级部门审核,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二是及时承接,平稳过渡,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由县委编办牵头,组织县直部门将下放事项相关的各类文件、档案资料、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制式证明、证书等开展审批服务所需相关材料移交镇街,签订交接备忘录。同时,坚持编制资源向镇街一线倾斜,为每个乡镇(街道)下沉2名编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按照事项办理关联性,优化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布局,深入推进流程再造,简化审批环节,压缩服务时限,切实提高镇街承接能力。

三是加强宣传,强化培训,确保审批服务“办得好”。在全县范围内印发《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第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并将下放事项及办事指南在省政务服务网、沂水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度,形成良好氛围。加强培训力度,综合采取集体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手把手教学、实地业务办理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度,确保事项下放后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下放事项承接落实情况纳入全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通过案卷抽查、实地评估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

上一条:沂南县委编办“三个突出”做好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下一条:平邑县委编办“五措并举”筑好监督检查立体防线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