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农业农村领域体制机制障碍,逐步构建起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力、协同高效的农业农村管理体制,为加快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设立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中心,作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贯彻上级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调整市、县乡村振兴机构设置,对领导职数等事项进行明确,推进机构、职能、人员深度融合。对市委农办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研,适时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在原设有市委农办秘书科的基础上,为市农业农村局增设市委农办督促指导科,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
二是理顺职责边界。协调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进一步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农作物秸秆禁烧、农村宅基地管理等职责分工,确保职责分工合理,责任链条无缝衔接。针对直接关系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农业执法问题,建立部门间职责边界清单,厘清市级执法机构与市级部门、区县执法机构的职责边界,确保协作配合流畅。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将渔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职责调整划归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承担,进一步理顺农业执法体制,提高了执法效率。
三是抓好流程再造。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规范农业农村领域权责事项。2019年机构改革后,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事项532项,结合流程再造细化科室职能任务159条,编制《职责任务清单》,制定工作规范、业务流程164项,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保障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健康有序发展。